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在過去幾周內接連與貝萊德、Fidelity等金融機構會面,研究比特幣現貨ETF的技術細節,這些公司與SEC討論比特幣現貨ETF贖回流程的詳細信息,印第安納大學金融學教授Vivian Fang表示,SEC似乎處于審查期,正在敲定可能批準的細節。
Vivian Fang分析比特幣現貨ETF的潛在結構,指出當前討論的焦點,是現金、實物、修訂后實物贖回模式等三個不同的贖回模式,以確認在贖回時,哪些實體必須清算比特幣,而無論是采用哪種模式,投資者在贖回份額時,都能換回現金。
實物贖回模式
Vivian Fang表示,資管公司非常熟悉實物贖回模式,因為這是股票ETF最常采用的模式,在此模式下,希望贖回自己股份的散戶投資者,能從貝萊德手中取得比特幣份額,然后可以透過經紀交易商將其轉為現金。
SEC則可能青睞現金贖回模式,即要求貝萊德把比特幣持倉轉出、立即出售,然后將現金返還給投資者,Fidelity在備忘錄中,似乎也贊同此模式。上述模式之間的差別在于,貝萊德等發行方是否愿意承擔風險。
Vivian Fang解釋,假設一家資管公司持有100顆雞蛋,投資者想要回所有雞蛋,資管公司不會想承擔轉換風險:你想要回你的一顆雞蛋,我就把你的一顆雞蛋還給你,我不必立刻關心那顆雞蛋現在賣多少,可以是5美元,也可以是10美元,但我是替你拿著一顆雞蛋,你想要的時候,就可以拿回一顆雞蛋。
修訂后實物贖回模式可能讓SEC滿意
而在11月與SEC的會議上,貝萊德闡述了修訂后實物贖回模式,在該模式下,資產管理公司不用立即根據需求清算比特幣持倉,這將減少大規模集體贖回ETF的影響,并在不產生資本利得稅的情況下,允許管理投資組合有更大靈活度。
Vivian Fang解釋:基本上唯一不同的是,在現金贖回模式下,必須出售比特幣來籌集現金,但在修訂后實物贖回模式下,發行方支付現金,投資人不必擔心發行方何時及如何出售比特幣,來獲得這些現金,發行方現在就付上現金,銷售部分留由發行方控制。
Vivian Fang認為,修訂后實物贖回模式可能足以讓SEC滿意,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,現金贖回模式、修訂后實物贖回模式并沒有差別。